来信情况 | |||
---|---|---|---|
信件标题 | 公积金商转公问题 | ||
来信人 | 邓** | 来信日期 | 2024-03-01 |
信件索引号 | 202400027 | ||
信件内容 |
领导们好,反映情况,我是在津市新天地3期购买了一套房屋,找的津市湘淮银行办的房贷,现在想办理商转公业务,询问过12329常德公积金热线,了解到常德住房公积金政策是长沙我名下还有一套商业贷款,需要把长沙和常德的全部结清才能办理商转公。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我长沙的房子关津市住房公积金什么事情??反之长沙的12329热线明确说明房贷只看长沙地区,也就是我的长沙的房子可以转公积金!!津市住房公积金严重违反相关政策认房不认贷,不符合相关规定! 如果我把长沙的房子自凑资金结清,津市的也自凑资金结清,然后再转津市的公积金,再转长沙的公积金,因为长沙的只看长沙地区是否只有一套唯一的商业贷款可以转。你们常德的公积金也是有漏洞的啊,长沙不看,为什么你们常德的要看?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 |
||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
回复部门 | 公积金管理中心 | 回复日期 | 2024-03-05 |
办理结果 |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