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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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湖南吉人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拖欠我4个多月工资,且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保 | ||
来信人 | 刘** | 来信日期 | 2024-11-17 |
信件索引号 | 202400132 |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2024年5月6号入职湖南吉人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5、6月份未给我缴纳社保,入职半年至今未收到7、8、9、10、11月份工资,2024年11月11日已被迫离职,公司恶意拖欠劳动者薪资,已经严重影响我的生活,侵犯我的权益,性质十分恶劣,我需要他们一次性全部支付完成拖欠的工资、补缴社保与公积金以及补偿相应的经济赔偿。请市领导给与帮助,十分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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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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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日期 | 2024-11-21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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