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门诊可报销吗? 来源:热线办 发布时间:2025-03-24 08:3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依据常德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政策的通知》(常医保函〔2025〕3号)文件规定,参保居民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就诊时,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70%。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基金最高实际支付限额已提高至420元。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咨询电话:0736 - 4217333。 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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