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回复如下: 可以委托办理,所需资料:金融机构的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复印件(盖公章),贷款结清证明,委托书,车主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再次感谢您对津市市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