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异地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2、出具由发放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盖公章的最近12期的个人正常偿还贷款明细清单或者贷款结清证明。3、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1次,不超过一年还款额度,每次提取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4、贷款结清的,自贷款结清之日起6个月内提取;5、咨询电话4223917.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津市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