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
您好!您来信反映的《嘉山大道与孟姜大道交叉路口北向南左转车道增设直行箭头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6670-2018《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进出口道设计中规定,当进口车道数为2条及以上时应根据交通需求合理设置导向车道。信号灯控制交叉口高峰时段平均每周期内左转车辆超过2辆时应设置左转专用车道。从该路口的交通流量来看高峰时段平均每个信号周期左转车辆已超过2辆,所以依据国家标准应当设置左转专用车道。同时GB14886-201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中规定,设置左转方向指示信号灯的应同时设置左转专用导向车道。目前,嘉山大道与孟姜女大道交叉路口北往南设有直行进口道2条、左转进口道1条,无论是早晚高峰时期,还是平峰时期,两个信号周期路口车辆基本放行完毕,在信号灯管控的路口已属高效。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3.通行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若按照您的建议,将嘉山大道与孟姜女大道北往南进口最左侧车道改为直行+左转的混合车道会造成信号灯放行方式和放行时间的固化,不利于有序、畅通的要求,更不利于交通安全,势必会引起其他驾驶人的反对。如:当遇左转为绿灯信号,直行为红灯信号,若直左混合车道内的头辆只需直行,就会影响后面需要左转的车辆,造成遇绿灯无法通行的情况。同时,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多,路口各方向的交通需求会不断的发生变化,路口各方向交通流量的变化也必然会引发放行方式和放行时间的改变。如果将嘉山大道与孟姜女大道北往南进口最左侧车道改为直行+左转的混合车道,一旦放行方式发生改变就会与其它方向放行的车辆发生冲突,引发事故影响路口安全。
综上所述,嘉山大道与孟姜女大道北往南进口最左侧车道如改为直行+左转的混合车道不利于交通安全,不利于秩序管控,不符合有序畅通的要求,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规定,与道路交通立法的宗旨相违背。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津市市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