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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津市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2-06-24 08:00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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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助推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二、该文件制定的依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8〕49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湘建房〔2018〕139号)《常德市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常政办发〔2022〕20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津市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三、该文件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刚需和改善性需求,构建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发挥与房地产市场相关领域的政策合力,共同打造平稳健康的房地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