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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9-02-21 15:04 来源: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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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该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目前,在政务管理服务工作中,清理和规范各类证明,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优化政府服务,减轻企业负担,维护群众利益。去年,我市按照省政府、市政府要求清理了部分证明(盖章)类材料,但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群众在现实生活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仍然较多。此次发文,是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86号)精神。

二、该文件解决的主要问题

为进一步清理、规范和解决政务管理服务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过多过滥和“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创新更顺畅、营商环境更优化。

三、该文件制定的其他说明

    该文件中取消的39项证明事项,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文件中对取消后的办理方式进行了明确,可以通过部门自行核查、内部核查、部门间核查查询及当事人承诺等方式进行核实,确保不因证明事项取消,出现监管缺位和影响群众、企业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