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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津市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3-09-11 09:58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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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好《审计署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以下简称《意见》),2023年3月,湖南省审计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湘审发〔2023〕14号),指出了当前投资审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要求全省审计机关对照《意见》等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清查,坚决纠正错误做法和不当行为,推进投资审计转型发展,并对投资审计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该文件制定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中共湖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委审〔2020〕2号)、《湖南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湘审发〔2023〕14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津市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津政发〔2022〕8号)中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三、该文件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津市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津政发〔2022〕8号)中部分条款需进行修改。为纠正我市政府投资审计存在的“以审代结”、超法定职责开展工作等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市投资审计转型发展,提升审计监督效能,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津市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