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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津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津市市民政局《关于核定刘家山公墓新增墓穴销售价格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4-06-20 15:33 来源: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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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公益性殡葬行业健康发展,规范殡葬业价格秩序,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民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75号)规定,我们拟制了《关于核定刘家山公墓新增墓穴销售价格的制定说明》(以下简称《说明》),现将《说明》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现有的公墓资源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通过建设新的公墓,从而有效缓解墓地短缺的问题,这不仅有助于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公墓作为一个专门用地,可以防止乱葬和随意扩建,有助于保护城市的规划和环境的整洁。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2〕488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民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7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的本收费标准。

三、主要内容

(一)墓穴名称及核定标准。福寿永安墓穴核定标准为19700元/座、福寿安康墓穴核定标准为15000元/座、富德祥安墓穴核定标准为12800元/座、竹报平安墓穴核定标准为8100元/座。上述标准为最高限价。

(二)有关要求。相关管理单位要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举报电话、服务流程、服务规范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3年6月13日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津市市民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核定刘家山公墓新增墓穴销售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2023〕3号)文件通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