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印发了《津市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大力推动森林防火禁火工作。现由津市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毛娟为大家解读如何将守护绿水青山。
记者:当前津市市发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此次发布禁火通告是基于三重现实考量:一是气候形势严峻,近期我市气温偏高、降水偏少,林区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干燥易燃,大风天气频发导致火险等级持续攀升;二是人为风险加剧,随着节假日进山旅游、农事生产等活动增多,火源管控难度显著增大;三是防控责任升级,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要求,需通过刚性约束压实属地、部门及个人责任,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记者:通告的制定主要依据哪些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答: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国家层面法规,同时严格遵循《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津市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省市政策要求,结合我市林区分布特点和防控实践,形成了针对性的禁火措施。
记者:此次禁火的时间范围和区域范围具体如何划定?
答:禁火时间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覆盖全市森林防火关键期,其中春节、清明、国庆等节假日为重点管控时段。禁火区域包括全市所有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的区域,重点涵盖国有林场、林农交错区、墓区等火灾高发区域。
记者:禁火期间,哪些行为将被严格禁止?
答:禁火区域内全面禁止所有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焚烧秸秆、烧荒、野炊、篝火等,均属严格禁止之列。特殊情况下确需用火的,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在专业人员监督下进行。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禁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同时相关管理部门也将加强巡查力度,对违规用火行为实行零容忍。
记者:为落实禁火要求,我市已部署哪些防控力量?
答:目前已构建“四位一体” 防控体系:一是62名生态护林员全员在岗,开展全域流动巡护,各镇街组建专职巡查队伍强化重点点位值守;二是在林区入口设立临时检查站,实行火种收缴和人员登记制度,做到“逢进必查”;三是通过“村村响” 广播、短信提示等方式开展全覆盖宣传,已累计发送警示信息5万余条;四是建立部门会商机制,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确保问题立行立改。
记者:若发生森林火情,我市将如何开展应急处置?
答:我市已建立分级响应机制,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防指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一旦发生火情,将根据过火面积、伤亡情况等启动相应等级响应,依托巡护队伍靠前处置,力争“打早、打小、打了”。同时,市级物资储备库已配备各类灭火器材,可及时保障应急需求。
记者:违反禁火通告规定将面临哪些处罚?
答:对违规用火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若引发森林火灾,造成 1 公顷以上林地过火或人员伤亡等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前类似案例中,已有肇事人员被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相关情况已通过媒体曝光警示。
记者:公众在禁火期间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公众需做到“三主动”:一是主动抵制违规用火,不携带火种进山,劝阻他人野外用火;二是主动参与隐患排查,发现林区可燃物堆积、输配电线路隐患等及时报告;三是主动配合防控工作,接受检查站登记检查,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电话。此外,监护人需严格看管未成年人,避免其进入林区玩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