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DR-2019-00009
津政发〔2019〕26号
津市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津市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18-2030)》禁止养殖区、限制
养殖区的通告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中生态环境治理任务艰巨,“守护好一江碧水”的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常德市蒙泉水库等110处饮用水源地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函〉(湘环函〔2014〕676号)》、《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的请求〉的批复(湘环函〔2018〕19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津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津市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33号)中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养殖区:
津市市境内所有外河和《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常德市蒙泉水库等110处饮用水源地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函〉(湘环函〔2014〕676号)》、《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的请求〉的批复(湘环函〔2018〕191号)》所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域。
外河即澧水、道水、涔水、澹水;
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湖泊):西毛里湖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N29°26′24.24″E111°55′20.30″、N29°26′26.36″E111°55′24.85″、N29°26′26.15″E111°55′48.49″)范围内水域;
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库):即古堰水库、烂泥湾水库、龙泉堰水库、朱亮桥水库、东冲水库、庹家峪水库。
二、限制养殖区:
西毛里湖除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外的西湖、毛里湖、哑河、杨坝垱所有水域;西毛里湖水域外延100米范围内的所有水域;除禁止养殖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外的所有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具体包括西湖、毛里湖(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哑河、杨坝垱、清远观水库、长山水库、胡家湾水库、哑河、杨坝垱彭家裕水库、姜家裕水库、八方坪水库、黄金堰水库、金盆水库、姚家峪水库、仙峰裕水库、中堰水库、联合水库、稍公堰水库、竹壁堰水库、南山水库、长堰水库、跃进水库、余家桥水库、杨家堰水库、长湾水库、周家湾水库、刘家湾水库、胥家湖、易家垱、张家垱、朱家垱、肖家湖、谢家湾、谢家堰、冲柳高水、陈家汊、友谊湖、内八宝湖、超英大堰、柏林大堰、王家嘴、宋家坪垱、田珍湖、鸭公咀、杨家汊、大潭溪、同心湖。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津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津市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的通知》(津政发〔2018〕33号)除本调整通告之外的内容继续有效。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根据部门职责对具体内容予以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津市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图(调整)
津市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