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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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DR-2019-01005

津政办发【2019】8号


津市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8〕23号)和《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常政办发〔2019〕8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救助对象

具有津市市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和孤独症儿童。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扩大到7-14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二、救助内容

(一)机构康复训练。由定点康复机构为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视功能训练,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

(二)辅助器具适配。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为重度听力残疾儿童提供基本型人工耳蜗(单耳),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

(三)手术。提供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为有需求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

三、救助标准

(一)机构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元。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时间每年不超过10个月,每人每月救助不低于1700元。(除国家、省拨付资金和常德市补助外,不足部分由津市财政补足)。

(二)辅助器具适配。为有需求的视力、听力和肢体残疾儿童免费适配辅助器具。

(三)手术。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每人一次性救助7.5万元,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每次救助1.8万元。

以上救助标准为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最低标准,最低救助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康复服务价格变动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四、工作流程

(一)申请。本着自愿原则,具有本市户籍的残疾儿童监护人或所在福利机构携带残疾儿童户口本、有效诊断证明材料向市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二)审核。市残联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救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或所在福利机构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四)结算。在定点康复机构、福利机构或异地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结算方法为在训儿童家长凭住院病历相关资料年底一次性结清。

五、经费保障

(一)市政府根据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数量、救助标准、工作保障等情况,科学测算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需求,统筹安排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及相应工作经费,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二)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省年度专项资金和常德财政的补贴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扶贫办、市医疗保障局、市残联等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各镇(街)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本辖区内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工作,重点抓好宣传和筛查,让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全部享受康复救助。

(二)强化部门协作。镇(街)残联负责本辖区内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市残联负责救助对象的审核,康复救助工作的宣传、培训、指导、评估、检查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市财政局负责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建立残疾儿童筛查报告制度,实现与残联信息有效对接。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将残疾儿童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并逐步扩大。市教育局负责加大对开设康复训练课程的特殊教育学校的支持力度,为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提供保障。市民政局负责保障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的基本生活,加强对社会福利院的管理和监管。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综合监管康复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市扶贫办负责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家庭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系统,并予以精准帮扶。

(三)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能力建设,将社区康复站设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加强残疾儿童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和康复服务能力建设,促进残疾儿童康复事业发展。重视残疾儿童家长的康复技术培训和对家长的心理支持服务,提升残疾儿童家庭康复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监督管理。政府有关部门和残联要完善监管制度,对救助对象实行动态复核、动态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挪用、套取等违纪违法行为及出具虚假材料骗取康复救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五)加强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残疾儿童康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中来,为残疾儿童融入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无障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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