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湿地公园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湖南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为林业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湿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湿地公园规划,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湿地公园下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宣传教育股、科研监测股、保护管理股和毛里湖大野公司。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96.0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5.42万元,常规性经费追加拨款(补助)130.5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96.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7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76万元,专项支出127.2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6.0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8.73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27.28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73.82万元,主要用于临时工作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监测船只得专用燃料费和日常保养、维修等方面;其他资本性支出53.46万元,主要用于公园土地流转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7年湿地公园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6.01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132.25万元,增长207%。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0.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2016年减少1.5万元,下降75%。其减少原因为2016年我单位承办了湖南省湿地公园现场培训会和迎接国家湿地公园检查,增加了单位接待费开支。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