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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住房保障办公室2017年 预算公开

2017-02-28 15:18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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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住房保障办公室2017年

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中共津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津市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的通知》(津编发〔2011〕3号),设立津市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副科级,为市住建局管理的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中央、省、常德市住房保障政策;负责拟订本市住房保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审核,发放相关证件。

(三)负责廉租房实物配租、货币补贴、租金核减等工作。

(四)负责全市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划执行、计划下达和牵头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城乡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监管。

(五)负责拟订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管理办法。

(六)负责本市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监管和使用。

(七)建立和管理住房保障资料档案。

(八)负责考核、监督、管理本市住房保障工作。

(九)承担市住房保障具体日常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深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理念,以市财政局预算编制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的理财观。本着真实性、合法性、重点性原则。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努力达到资金科学调度,合理分配,保障住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本单位的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安排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1、收入预算:2017年预算数58.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基本支出:住保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和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7年住保办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2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0.85万元,下降1.5%。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住保办“三公”经费预算1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0.00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0.0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2016年增加4万元,主要是对口单位及检查太频繁。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住保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








2017年2月26日


住保办2017年津市市预算公开表格4.1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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