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人社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常德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组织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的标准,统筹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常德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人员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政策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职业年金和离退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民工有关工作,负责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配套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绩效评估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人社局部门预算既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下设办公室、财务基金监督股、工会、公务员股、政工股、事业专技股、工资福利股、信息中心、大厅办。人社局下设医保中心、就业管理处、城乡医保中心、企业养保中心、工伤保险处、机关社保处、仲裁院和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8个副科级事业单位。此外,本局内设监察大队、城乡居保中心、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和人力资源考试院4个独立法人资格股级单位。目前,本局实有人数 165人,其中在职113人,退休人员 52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含下属单位预算收支安排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人社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专项资金。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73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35.87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735.8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1.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3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5.8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人社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89.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3.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0.12万元、津贴补贴212.71万元、激励人员工资及津贴43.76万元、激励人员经济补助19.93万元、奖金89.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86.94万、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79万元;公用经费247.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21万元、差旅费16.2万、维护费11.77万元、租赁费3万元、会议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35.5万元、培训费12万元、劳务费13万元、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7.73万、工会经费9.81万元、福利费12.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7.96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支出200.66万元、抚恤金15.3万元、生活补助55.03万元、住房公积金64.39万元、遗属生活补助0.51万、助学金1.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7万元。
2.项目支出:人社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46.7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5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9.79万元。其中:政府办实事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为民办实事”费用支出;社保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推行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以及保障社保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发生的费用;社保基金征缴和监督管理工作经费 18.29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基金征缴、稽核和预防死亡冒领等发生的费用;劳动关系和维权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维权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费用支出;企业员工工资集体协商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劳动工资纠纷的费用支出;就业管理事务工作经费18万,主要用于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退管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费用支出;招商引资工作经费7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经费3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筹资代办费22.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10万,取消职工档案托管费10万元,公务员招考支出3万,公务员培训支出3万,干部特困补助2万。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人社局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7年人社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35.87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73.99万元,增长4%(主要是因为2016年机构改革单位合并)。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人社局“三公”经费预算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5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2016年减少93.3万元,下降55%。其减少原因按财务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车改革公务车运行支出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人社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9.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4.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1台,其中:公务车辆1台。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