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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7-02-28 15:31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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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津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单位主要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和危害。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收集、分析、上报传染病发病、流行情况。做好疫情监测预报和疫情检索、病菌(毒)检验,负责疫区调查处理。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负责医疗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落实具体控制措施。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组织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监测干预危害健康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评价和采取现场干预控制措施。参与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免疫接种反应、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和协调处理。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二、机构设置情况

津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只包括本单位预算,下设办公室、门诊部、检验室、流病科、计划免疫科、结核科、监测科、学卫科、慢病科、性艾科。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本单位的收入、支出安排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71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9.7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711.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2.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9.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津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专用材料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66万元。

2.项目支出:津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全部为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门诊楼大型修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津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7年津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运行经费(单位的公用经费,含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财政拨款预算110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68.6万元,增长165.7%。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津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公”经费预算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15万元(全部为公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2016年增加5.75万元,增长23.71%。其增加原因为单位开展业务工作需要。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津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4.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津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3台,全部为其他车辆。

津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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