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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科技工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7-02-28 16:37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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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科技工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组织实施市科技重大专项和计划工作。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评审立项、跟踪管理与评估验收等;统筹申报和组织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工作,协调市科技重大专项与省科技重大专项的衔接与配套。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等各类市级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工程计划;负责相关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牵头组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二)牵头组织全市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组织引导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三)牵头组织协调促进全市产学研结合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

(四)主管全市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归口管理和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及特色产业化基地建设;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等相关工作;指导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参与高新创业投资有关工作;积极推进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

(五)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的市级科技经费预决算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共建共享;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建议。

(六)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与计划;负责国际科学合作项目的审定工作;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牵头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科技奖励、技术保密、科技评估、科技信息和科技统计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八)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市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贯彻执行科技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产业政策;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市工业产业投资布局;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以及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相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

(十二)拟订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推进全民创业。

(十三)参与拟订全市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通信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节能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

(十四)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公路、水运、管道运输以及通信、邮政有关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生产企业物流外包,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十五)指导全市工业、信息化、科技领域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承担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有关工作;开展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

(十六)组织拟订全市信息安全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国家、省统一规划,协调全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它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行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

(十七)拟订全市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资源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行政许可办公室、综合法规股)

(二)经济运行股

(三)投资规划与科技教育股

(四)节能与科技促进股

(五)中小企业发展促进股

(六)信息产业与信息化推进股

(七)高新技术与成果转化股

5个事业单位:散墙办、知识产权办、节能办、科技信息研究所、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2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5.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27.44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627.4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7.4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科技工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3.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7.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激励人员工资及津贴、激励人员经济补助、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6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8.3万元。

2.项目支出:科技工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9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1.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的单位作如下说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基本支出1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5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7年本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27.44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减少)39万元,增长7%。(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含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本局“三公”经费预算1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2016年减少4.35万元.

津市市科技工信局预算公开表格(附件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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