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
3.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全市相关建设、投资项目;牵头组织全市需要国家、省、常德市审批、核准项目的申报工作
4.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规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按权限核准、审核、申报和安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和工业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6.编制和执行全市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指导并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参与价格反垄断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负责管理、监督价格认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只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项目前期申报工作专项资金。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3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8.46万元,常规性经费追加补款53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3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47.57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2.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1.4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1.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4.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激励人员工资及津贴、激励人员经济补助、奖金、社会保障缴;公用经费65.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
2.项目支出: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70万元。主要用于2017项目申报调研费、规划费、资料费、论证费、印刷费、差旅费、交通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7年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3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63万元,下降22%。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三公”经费预算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2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2016年减少3万元,下降12%。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共有车辆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