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职能职责
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和统一服务平台,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场内组织、服务与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受理交易进场登记并发放交易进场通知书;
2、依法发布交易活动信息;
3、依法组织场内交易活动,维护交易秩序;
4、对进场的交易活动当事人资格进行核验;
5、收集和发布相关政策法规信息,建立投标人、供应商、中介机构和商品价格等信息库;
6、设立与维护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定专家库抽取终端,负责与有关职能部门对交易活动中的评审专家进行考核,并报告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7、建设、管理、维护统一平台的场地和设备设施;
8、为交易各方提供场所、信息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维护统一平台现场秩序,按规定收取有关费用,代收代退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保证金(资信金);
9、负责进场交易活动情况的统计、分析及相关资料(含录音录像资料)的存档调阅工作;
10、对交易场所内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协助监督部门对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本单位的收入、支出经费安排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单位基本建设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8.82万元,其中,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44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4.3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8.82万元,其中:一般
公共服务68.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万元。项目支出-基本建设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网络平台升级改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4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4.44万元,是指单位
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16.48万元;津贴补贴11.52万元;人员经费7.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0.5万元;差旅费0.5万元;水电物业费5.3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