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职责
(1)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工作。贯执行国家、省、常德市有关城乡规划、村镇建设、住房保障、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建筑构件、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实施办法,参与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拟订及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受市政府委托,具体组织我市城市规划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和规划实施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镇、集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集镇和村庄规划的审查、报批和实施。
(3)负责建设项目的验线和竣工验收;负责我市城市和建制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负责全市集镇和村庄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规划设计资质管理。
(4)负责小城镇建设指导、公寓楼安置建设;参与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城镇乡体系规划及其相关专业规划的审查。
(5)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的计划调度、巡查监督、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备案等工作;参与建设工程的竣工联合验收工作。
(6)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设监理、建筑装饰、建筑材料试验、预制构件、市政管网、商品混凝土和建筑行业资质审核的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权限,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拆迁)、物业管理和中介机构等其他相关类别资质的申报、审查、审批和发证认证工作。
(7)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含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的初步建设方案评审和报批工作。
(8)承担实施工程建设质量标准的责任,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建筑从业资格、工程监理、工程招投标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管理各类工程建设造价、标准定额的实施,规范建筑市场;负责监督勘察设计、建筑企业、建筑施工、建设监理、造价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经营活动;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9)指导全市城乡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和房地产业的管理。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城镇土地开发利用、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
(10)指导城市供水、排水、计划用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市政道路、城市桥梁、城市路灯、城市排涝等工作。参与全市的水系治理;负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的实施,推进城市减排工作。
(11)指导全市城乡风景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监督工作,指导园林绿化企业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核报批及其建设管理。
(12)负责住建系统(规划、建筑、公用事业、房地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规划、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工作。
(13)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施工图审查;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14)负责村镇建设工作。拟订村镇建设相关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住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指导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村镇的建设;组织重点镇、中心镇、特色镇、示范镇等村镇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
(15)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指导全市建设行业科技项目的开发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与运用;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16)负责制定全市建设人才的培训规划,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教育,组织和管理住建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和建筑业学会工作。
(17)会同有关部门筹措和管理城市建设资金;汇总编制年度城市建设项目计划,指导、监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城市建设经费的使用;对市本级建设工程预(决)算进行初审;指导和检查本行业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1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2016年度我局决算编制级次为一级预算部门。单位年末人数97人,其中在职人员63人,退休人员34人。
3、本单位当年的主要工作业绩
2016年,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市住建部门的指导下,以城市建设提质为主线,学习践行“两学一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干部作风纪律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管理、创卫创园等各项工作取得较大突破,城市面貌焕然一新。2016年度本局的工作重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着力城市提质,严格项目规划建设管理
(2)、着力生态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3)、着力创卫创园,推进城市环境治理
(4)、着力民本民生,加强建设行业管理
(5)、着力服务大局,强化中心工作保障
(6)、着力党风廉政,强化作风纪律建设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总计13114.3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为1311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34.3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180万元。
支出总计13114.36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78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93.2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312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5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数为13114.36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648.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7.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51万元。项目支出12463.79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878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8.7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3125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我局“三公”经费总额为39.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76万元。2016年我局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数为3台。 2016年公务接待费20。17万元,公务接待批次211个,接待人次1090人。我局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公务接待支出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均低于年初预算数。
三、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2016年度部门预算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550.57万元,部门决算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3114.3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拨款180万元)。
(2)差异原因分析:2016年度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为550.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62.8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7.76万元)。因为人员调整和工资调整因素,2016年度部门决算基本支出为648.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10.8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7.77万元)。年初因为上报项目没有确定,并没有将项目收支列入年初预算,2016年度部门决算项目调整预算数为12463.79万元。
2、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6年度年末基本支出结余数为1.95万元。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在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局圆满完成了2016年度的工作。本年度我们成立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组织了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并制定了内部控制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认真撰写了2016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考核报告并组织下属二级单位认真完成了2016年度部门预算、决算的编报工作。
2017年度我们将再接再厉,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全力以赴认真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
附: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一、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13114.36÷13112.41×100%
=100%
2.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
人均开支=648.62÷63×100%=10.29
3.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
项目支出比率=12463.79÷13112.41×100%=95%
4.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
人员支出比率=510.86÷13112.41×100%=4%
公用支出比率=137.77÷13112.41×100%=1%
5.人均办公使用面积: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2602÷63=41
6.人车比例:
人车比例=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