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林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7-08-15 11:1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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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津市市林业局是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计财股、造林股、资源股、保护处和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下辖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津市市森林公安局和嘉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三个独立核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森林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和监督森林防火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年末人数41人,其中在职人员23人,退休人员11人,其他人员7人。年末实有公务车(执法车)一台。

三、部门决算表格

详见附件1-9

四、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总计1584.4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为158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4.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支出总计1584.47万元。包括:节能环保支出370.98万元,农林水支出1213.4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数为1584.47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7.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6.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39万元。项目支出1366.6万元。其中包括天然林保护15.05万元,退耕还林355.93万元,农林水支出995.6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我局"三公"经费总额为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因毛里湖湿地公园等项目迎检费用增加7.32万元)。

2016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85万元,较2015402.48万元减少176.63万元。

附件7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为空,原因:由于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标为0,且无专项资金来源。


津市市林业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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