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7-08-15 11:14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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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2015年底根据市委文件要求和农办机构合并后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组织人事股、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科技教育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现有人数100名,包括行政人员13名、其它人员47人(退职人员4名)、退休人员30名、享受奖励政策提前退休人员10名,2017年可正式退休3名(7月1人、8月2人)。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常德市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参与研究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项目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3、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制定大宗农产品与农业投入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4、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农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指导实施农产品生产;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在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指导下,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5、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6、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与植物检疫工作,提出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和植物防疫检疫的建议并指导实施。

7、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质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0、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田、宜农滩头、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二)全年收支情况

一、收入

全年收入为:3966.7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834.75万元(包括五险一金含住房公积金117.75万元、工资36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9.18万元、社会保障12.21万元、其它资金3020.62万元。

二、支出

基本支出871.71万元、专项支出651.18万元,合计1522.89万元,结转下年资金为2443.87万元。

(三)情况说明

相对2015年来说,项目资金额度有所下降,人员经费、机关运行和固定资产相应有所增加(2015年底进行机构改革,农办及所属机构等并入农业局),加上市级改革后政策安置提前退休人员工资、津贴标准有所提高,招待费等其他费用相对有所提高。由于项目资金到位时间较迟,报账时间随之延后,所以账户结余资金量过大,待来年加快报账进度。



津市市农业局

津市市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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