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毛里湖镇地处津市远郊,辖区共有11个行政村,四个居委会。全镇总人口45900人,耕地面积5.6万亩。毛里湖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发展地方经济,维护地方民生,保稳定,促和谐。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2016年财政所实有人数5名(其中行政编制5人),2016年财政供养人数71人(其中财政拨款开支29人,财政补助开支人数42人)。
三、部门决算表格
详见附件1-8。
四、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支情况说明
全镇财政总收入249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77.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7.88。
财政总支出2397.7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6.19万元,文化与传媒支出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7万元,农林水支出1761.5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万元,商品服务业等支出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数为2284.18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2284.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9.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4.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0.78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毛里湖镇政府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6万元。公务用车为7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我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5.91万元。
以上情况,特此说明。
津市市毛里湖镇镇财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