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做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来津客人的接待工作。
(二)做好与省内外接待部门的对口联络,负责做好津市籍和曾在津市工作过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联络以及市委、市政府组团外出参观考察的联络服务工作。
(三)收集、传递有利于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信息,向客人介绍津市、宣传津市,提高津市知名度,做好为津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牵线搭桥的工作。
(四)负责联系旅游交通部门,协助做好参观导游和客人离常的机票、车票、船票的代购工作。
(五)负责承办全市性重大招商引资洽谈活动的接待工作。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决算编制范围:接待处预算单位1个。2016年接待处年末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员5人,借调人员1人。
三、部门决算表格
详见附件1-8。
四、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支情况
2016年收入共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6万元。
支出总计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数为496万元。基本支出4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我办“三公”经费总额为21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2万元。公务接待费214.3万元,共接待了客人317批2302人次。没有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较2015年略有增加,主要是由于车辆维修费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原因主要是承担了40余次大型公务、商务接待任务,如时任省长杜家毫同志带队视察“一湖四水”、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莲玉视察人大换届工作、时任副省长蔡振红同志来津调研及民政部、农业部、团中央等国家部委办领导来津视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迎检(先后4次)等重大公务接待,此外全市性重大招商引资接待任务均由我处承办,导致公务接待费用这块较2015年明显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接待处运行经费支出248.8万元,较2015年123.19万元增加125.6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承担了大量会务接待任务而没有列为公务接待费。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