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
(三)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全市相关建设、投资项目;牵头组织全市需要国家、省、常德市审批、核准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规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按权限核准、审核、申报和安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和工业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六)编制和执行全市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指导并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参与价格反垄断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负责管理、监督价格认证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发改局、项目办、津市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办公室、津市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津市市价格认证中心、津市市重点建设项目与稽察特派员办公室6个,项目办是市里成立的临时机构,其经费在发改局帐户内收支。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9。
四、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级补助资金收入。收入总计12350284.22元。支出总计12350284.22元。包括保障发改局、项目办、津市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办公室、津市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津市市价格认证中心、津市市重点建设项目与稽察特派员办公室6个个单位的基本运行经费和专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009448.37元,日常公用经费9190835.85,行政事业支出150000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我局“三公”经费总额为505466.7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8320.72元。公务接待费237146元,2016年我局“三公”经费总额为391820.1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3761.14元。公务接待费128059元,较上年减少113646.58元,主要是我局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五、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在单位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制定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对预算、决算的组织、编报、审核工作严格审批手续,做到数据来源有根有据,领导层层把关。
(二)决算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开展情况。
积极认真开展决算公开工作,由单位填表人编制报表,单位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层层审批,相关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再次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