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常德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组织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的标准,统筹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国家、省、常德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人员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政策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职业年金和离退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民工有关工作,负责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配套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绩效评估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10个,所属事业单位12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基金监督股、工会、公务员股、政工股、事业专技股、工资福利股、信息中心、大厅办、社会保险股。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工伤保险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和人力资源考试院。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我单位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735.8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163.4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款12.45万元,没有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017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171.4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68.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735.8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671.48万元,住房保障和就业支出64.3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71.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68.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218.34万元,公用经费减少50.03万元。专项增加3.0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5.8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489.0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46.7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业务工作专支出189.79万元,主要是政府办实事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为民办实事”费用支出;社保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推行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以及保障社保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发生的费用;社保基金征缴和监督管理工作经费 18.29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基金征缴、稽核和预防死亡冒领等发生的费用;劳动关系和维权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维权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费用支出;企业员工工资集体协商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劳动工资纠纷的费用支出;就业管理事务工作经费18万,主要用于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退管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费用支出;招商引资工作经费7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经费3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筹资代办费22.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10万,取消职工档案托管费10万元,公务员招考支出3万,公务员培训支出3万,干部特困补助2万。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10个局内设股室以及12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5.8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71.4万元,上升10%。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列了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5.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预算数对比减少108.3万元,其减少原因按财务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车改革公务车运行支出减少。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7台,其中:公务车辆7台。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9.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4.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2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省级支出预算表
17、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