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负责各类市场主要登记注册、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商品质量和市场交易、网络交易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办理广告登记、查处违法广告、负责商标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管理计量器具检定认证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三大领域,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
械行政许可、监督抽检和政府检查。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局内设机构18个,派出机构4个,二级事业单位6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室分别是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财务基建股、法制股、人教股、注册分局、市管分局、计量认证股、公平分局、商广股、监督股、特安股、消保股、保化药械股、食品生产流通股、餐监股、标准质量股、食品综合股。
派出机构分别是三洲驿市监所、汪家桥市监所、开发区市监所、药山镇市监所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津市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津市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津市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津市市质量监督检验及计量检定所、津市市消费者委员会、津市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我单位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450.6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200.61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0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00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138.49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38.4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45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60.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9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0.12万元等。支出较去年增加124.6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24.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82.53万元,公用经费增加69.13万元,专项减少26.9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0.6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28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
1、人员经费1040.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6.36万元、津贴补贴210.61万元、激励人员工资及津贴50.4万元、激励人员经济补助11.28万元、奖金4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86.3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78万元、退休人员津补贴140.3万元、住房公积金63.84万元、遗属生活补助2.9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99万元。
2、公用经费240.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5万元、印刷费24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8.5万元、物业管理费10万元、差旅费11万元、维修费7万元、会议费6.5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培训费2万元、专用材料费2万元、劳务费7.5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工会经费13.54万元、福利费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46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9.6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1、业务工作专项支出61.61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执法办案专项,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药品事务专项,医疗器械事务,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专项等方面的支出。
2、其他资本性支出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22个局内设股室以及6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9.7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34.04万元,减少9.9.%。主要是机构合并后人员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4.6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57.2万元减少24.57万元,减少42.95%。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其中,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行政执法车辆5台。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省级支出预算表
17、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