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津市市财政局是隶属于津市市人民政府的全额预算管理行政单位,主要职能是管理全市财政财务收支,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等18个工作部门,下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乡镇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局、财政监督检查局6个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和城投国有公司。我局作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定编人数为102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84人。年末实有人数131人,其中:在职人员88人,退休43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财政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财政局本级。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津市市财政局收入总额1745.55万元,比上年增长29.72%,支出总额为1740.55万元,比上年增长29.35%,当年收支结余5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1745.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5.5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1740.54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1740.5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745.54万元,比上年增加29.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740.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5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740.54万元,比上年增加29.3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735.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5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740.54万元,比上年增加29.35%。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5.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40.54万元的93.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66%;住房保障支出46.5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68%;其他支出4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3%。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1740.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668.5万元增加4.31%。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280.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668.5万元下降24%;项目支出决算数454.65万元。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280.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3.59%。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964.87万元,占基本支出1280.89万元的75.33%,日常公用经费316.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67%。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38.05万元,比年初预算39万元减少3.44%,比上年40.62万元减少6.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4万元,比年初预算21万元减少2.67%,比上年20.62万元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17.61万元,比年初预算18万元减少2.17%,比上年20万元减少11.95%。三公经费支出下降主要是主要原因为一是进一步规范车辆使用审批权限,所有部门公务外出需要使用车辆,首先由申请部门分管领导提出用车申请,并开具派车使用单,后勤根据派车需求,根据轻重缓急合理调度车辆;二是12月我市启动进行公车2017年我局公车运行费用有可能进一步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年末车辆保有量5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170批次,1800人次。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财政局政府性基金收入为5万元,支出为5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0.89万元,比上年1345.58万元减少4.81%。主要原因决算审核时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支出要求归类为项目支出,454.65日常支出归类为项目支出,实际支出为1735.54万元,比上年增加28.98%,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整。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5.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是实施全面“营改增”改革。二是继续深化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优化预算支出,全年共调减专项支出1897万元、社保计生配套支出765万元、还债支出4600万元,统筹用于民生支出;全面实行预决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重大资金等全部网上公示公开;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共盘活资金860万元;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共清查资产62亿元,负债37亿元,净资产25亿元,完整反映了政府收支状况及运行成果。三是推进PPP工作及债务管理改革。成功争取了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和集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两个PPP项目被列为省级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将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业污水处理、千吨级码头等3个项目申报参选了省级第四批PPP示范项目。着力规范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全年争取债券置换债务额度10.99亿元,极大缓解了财政偿债压力。四是推进国资管理改革。实行国有资产“全产权划转、全覆盖管理”,对乡镇站所、医院、学校以及87个村部资产等全部纳入了归口管理,并办理权证。全面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共清查资产15.89亿元,负债4.95亿元,做到了底子清楚、账目明晰。五是绩效管理步入常态化。全面推开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行上级50万元以上、本级3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全部进行绩效自评,并抽选16个本级专项进行财政评价。同时,严格落实评价结果运用,促进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六是集中支付关口作用明显。实现国库集中支付资金25.85亿元,直接支付率99%。审核退付不合规支出180笔、金额680万元。加强了“三公”经费审核,全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1500万元,同比减少40万元。加大了公务卡消费结算力度,全年结算资金816万元,公务消费透明度不断提高。七是财政评审、政府采购节支增效。共完成预结算评审项目353个,审定资金16.48亿元,审减资金3.53亿元,综合审减率为17.71%。完成政府采购561批次,采购金额2.7亿元,相比预算价节省资金2600万元,节约率为9%,政府采购公信力不断增强,八是财政监督力度加强。共对7个单位、3个专项资金开展了财政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资金1400万元,督促整改问题25个,有力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九是会计管理日趋规范。全面启动了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加强了会计执法检查,会计基础工作不断规范。认真落实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加大了会计人员培训力度,全年开展农村会计、小微企业会计培训5次,很好夯实了会计管理基础。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