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津市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编制职工数5个,在职职工5人,退休职工3人(其中包括代管退休职工一名贺家峰),临时工1人,其中编制5人属于执行事业单位标准人员,退休人员包括高级工1名、退休中级工1名、其他退休人员1名。
二、机构设置情况
无下属单位的说明: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津市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部门预算只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4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0.81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48.5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5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津市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激励人员工资及津贴、激励人员经济补助、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
(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津市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万元,主要用于84年以前代管离休干部地方财政应负担部分补助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7年津市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7.7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2.86万元,增长3.82%。(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含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津市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三公”经费预算1.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0.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1.3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31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与2016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津市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