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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8-02-06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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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职能职责

市委统战部是主管全市统一战线工作的市委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向市委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党外代表人士;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3.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

4.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的工作;

5.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开展对党外人士工作调研并提出政策性意见,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并反映动态。负责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的统战工作、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统战工作。

    7.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8.负责指导全市基层统战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9.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台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台法律、法规。

    10.负责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11.按照常德市委统战部的部署,实施以创建“同心项目”“同心园区”、“同心社区”、“同心乡村”为重点的同心工程,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成员作用,为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12.承办上级统战部门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委统战部部门预算只包括部机关本级预算,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统战部2018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主要为经费拨款,支出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市统战部2018年收支总预算万元。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16.1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16.1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1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9.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29万元,住房保障4.29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1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3.75万元,是指为保障部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2.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其中起义投诚人员及党外代表人士生活费8.4万元,对台业务费1万元;对台办工作经费4万元;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经费4万元;领导工作经费10万元;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工作经费5万元;涉台困难群体救助费10万元; “同心工程”工作经费1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统战部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6.15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20.55万元,减少15%。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统战部共有车辆1台,其中:行政执法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1台。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15万元。

五、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津市市委统战部


 

 

 

 

 

 

附件:

201804251506576829.xls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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