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纪委监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8-02-06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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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纪委监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职能职责

津市纪委、津市监察委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内设机构。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预算只包括纪委监委本级预算,下设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组织部、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等10个科室及10个派驻纪检组,共核定行政编制81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纪委监委2018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常规性追加补助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办案经费等项目支出;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市纪委监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万元。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285.8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80.57万元,常规性经费追加拨款905.27万元。因机构改革大幅增员,收入较去年无可比性。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285.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84.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4.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9.93万元,住房保障55.09万元因机构改革大幅增员,支出较去年无可比性。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5.8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0.8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7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155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办理等方面;运行维护专项1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房屋修缮等方面。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局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1285.84万元。因机构改革大幅增员,机关运行经费较去年无可比性。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6.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9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机构改革大幅增员,“三公”经费较去年无可比性。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津市纪委监委共有车辆3台,其中:应急专用车辆1台,其他车辆 2台。

4.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5.84万元。


五、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http://www.changde.gov.cn/module/jslib/icons/excel.png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0180424085548815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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