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团结和动员归侨、侨眷积极参加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确保市侨联依法开展活动,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3、围绕经济建设,凝聚侨心,发挥侨力。促进海外侨胞与我市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和人才,协助和联络海外侨胞来津投资兴办实业及各种社会公益事业,为侨属企业、侨资企业提供服务;
4、拟定全市侨联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实施;
5、积极参政议政,参与人大、政协的侨界代表、委员人选和推荐工作;
6、密切与海外侨联及其社团的联系,广泛了解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意见和要求,为党和政府制订侨务政策地方性法规提出建议和意见。按照中央、省、市委的要求加强侨务工作。为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7、负责指导全市侨联组织的业务事项;
8、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依据市编委核定,市侨联是市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正科单位,行政编制2人,在编人数1人(正科级1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侨联2018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常规性追加补助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预算
2018年市侨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8年市侨联支出预算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工资支出6.44万元(基本工资4.04万元;津贴2.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1.2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52万元、失业保险0.03万元、工伤保险0.04万元、医疗保险0.37万元、生育保险0.03万元、大病0.01万元。
3、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0.77万元。
4、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为保障市侨联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2018年市侨联预算为1.3万元:办公费0.13万元、印刷费0.2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3万元、工会经费0.12万元和福利费0.15万元。
5、2017年12月13日市政府放权,将李安秀、李晓梅、汪树兰三名老归侨每人每月260元生活补贴由市侨联支付,全年三人生活补贴计0.94万元 。
6、津财函(2017)1号安排5万元和新增2万元工作经费,计7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万元 、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5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7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归侨补助、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为业务工作专项。业务工作专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华人华侨、侨眷、留学生回国访亲、回乡发展等方面。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18.7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38万元,增加55.2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本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没有公务用车。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74万元。
五、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