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8-08-03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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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办法措施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摸底调查和登记,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3)负责拟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4)负责拟定房屋征收决定。

(5)负责组织被征收人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

(6)负责与被征收人订立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

(7)筹集、管理、使用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

(8)建立和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档案。

(9)受市政府委托,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纠纷工作中所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司法强制执行案件的相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国有土地上房屋与补偿征收办公室2017年决算单位只有本部门。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与补偿征收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与补偿征收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42.05万元。比上年增加89.48%。总支出140.24万元,比上年增加87.06%。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142.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0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140.24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140.2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42.05万元,比上年增加89.48%,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140.24万元,比上年增加87.06%,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40.24万元,比上年增加87.06%。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0.24万元的0%;教育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住房保障支出1.3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99%;农林水支出46.6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3.27%;国土海洋等气象等支出21.8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5.58%;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其他支出70.3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0.16%。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140.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6.19万元增加84.07%。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40.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6.19元增加84.07%;项目支出决算数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40.2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03.13万元,占基本支出140.24万元的73.54%,日常公用经费37.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46%。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3.47万元,比年初预算6万元减少42.17%,比上年3.65万元减少4.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减少0%,比上年0万元减少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减少0%,比上年0万元减少0%;公务接待费支出3.47万元,比年初预算6万元减少42.17%,比上年3.65万元减少4.93%。三公经费支出下降主要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与公务出国费支出相关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年末车辆保有量0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29批次,480人次。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发生。

(九)其他重要事项 

1、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11万元,比上年22.21万元增加67.09%。主要原因办公楼维修。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把棚改作为重大民生项目、重大提质项目、重大稳增长稳发展项目来对待,推荐轧花厂、盐矿等城区多处地块的危旧房拆除、改造工作;积极处理完成一些原旧城改造问题。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合格。

  四、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津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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