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津市市林业局是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计财股、造林股、资源股、保护处和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下辖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津市市森林公安局和嘉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三个独立核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森林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和监督森林防火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林业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局下设6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造林股、计财股、保护站、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资源林政股,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二、林业局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表格
详见附件1-9
三、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林业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1146.31万元,比上年收入1584.47万元下降38.22%。总支出1111.95万元,比上年1584.47万元下降42.49%。
(二)关于林业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1146.3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6.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林业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1111.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1.9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关于林业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146.31万元,比上年1584.47万元下降38.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6.31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111.95万元,比上年1584.47万元下降42.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1.95万元。
(五)关于林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111.95万元,比上年1584.47万元下降42.49%。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24%;节能环保支出213.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9.24%;农林水支出882.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79.33%。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1111.95万元,比年初预算1285万元下降15.56%。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377.38万元,比年初预算321.61万元增长14.78%;项目支出决算数734.57万元,比年初预算963.39万元下降31.15%。与年初预算安排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资金未到位。
(六)关于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377.38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4%。其中人员经费296.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67%;日常公用经费80.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33%。
(七)关于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5.44万元,比年初预算18万元下降16.58%,比上年15万元增长2.8%。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没有发生额,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4万元,比年初预算10万元下降25.94%,比上年5万元增长37.03%;公务接待费支出7.5万元,比年初预算8万元下降6.67%,比上年10万元下降33.33%。“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略有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控制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上升明显的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下乡次数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全年公务接待70批次,900人次。
(八)关于林业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局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77.38万元,比上年225.85万元增长44.91%。上升较大的主要原因有:人员增加、工资调整、补缴养老保险等。(见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附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8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1辆。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始终坚持林业生态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紧紧围绕党代会精神实质以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做好各项工作;由于各项目资金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关系到林农等的切身利益,我们应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将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好项目资金,从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审、实施及验收都有专人负责,严格把关,确保项目资金的全面落实到实处;全面做好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保护好森林资源;全力推进宣传工作,改革和林业发展,创造林业新辉煌,我推进我市林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