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农机化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8-08-03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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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中央、省、常德市关于农机化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农机化、设施农业等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农机安全生产、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具体组织实施。引导农机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指导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开发、推广;组织农机化的试点、试验、示范,培训发展农机示范基地;承担农机化重大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和实施;指导农机化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农机产品(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农机安全生产;负责农机安全技术检验、登记备案、核发牌证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相关管理;负责道路外农机违章行为查处和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化信息网建设;拟订农机基层服务组织服务规范。组织协调重大农机化生产活动;组织农机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展工作;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研究提出农机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计划;承担农机化信息和统计相关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农机化局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局下设4个科室,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二、2017年部门决算表格

(公开表格附后)

三、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223.18万元,比上年减少9.8%。总支出230.18万元,比上年增加17.4%。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223.1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1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230.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1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23.18万元,比上年减少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18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230.18万元,比上年增加17.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18万元。

(五)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30.18万元,比上年增加17.4%。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23.02%;农林水支出172.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74.81%;其他支出5.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2.17%。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230.18万元,比年初预算115.99万元增长49.61%。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11.39万元,比年初预算85.30万元增长23.42%;项目支出决算数118.79万元,比年初预算30.68万元增长74.17%。与年初预算安排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新增人员2名,人员工资有所增加;购机补贴项目根据农户购买情况补贴金额较上年增加。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11.39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9%。其中人员经费93.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73%;日常公用经费18.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27%。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8.00万元,比年初预算10.00万元下降20%,比上年10.83万元下降26.14%。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没有发生额,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比年初预算3.5万元下降28.57%,比上年3.98万元下降37.19%;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比年初预算6.5万元下降7.69%,比上年6.85万元下降12.41%。“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略有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下降明显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公车改革政策,减少公务用车运维费用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全年公务接待60批次,182人次。

(八)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局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8.13万元,比上年20.25万元下降10.48%。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有:我局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的管理规定,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5万元、服务支出4.9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1辆,行政执法用车1台;本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农机化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农机化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农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农机化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农机化局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例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及农机推广项目。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的整体满意度结果为95.%,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1分,评价结果为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津市市农机化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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