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常德市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水利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市确定的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治理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水利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普查和调查评价工作;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村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按规定权限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库和乡镇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取得工作。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范性文件,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湖泊、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管理、防洪大堤堤顶或戗台兼做公路审批;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备案、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九)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安全饮水、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指导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协调、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十二)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水利行业的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国家、省和常德市有关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指导水利队伍建设;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我局决算编制范围包括水务局本级和城市水利管理站、新洲下垸修防会、西湖垸修防会三个二级单位。单位年末人数78人,全部为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未纳入年度决算)。
二、水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格
(公开表格附后)
三、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5482.39万元。比上年减少6.57%。总支出5479.53万元,比上年减少6.57%。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5482.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83.62万元,占总收入的98.2%,事业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98.77万元,占总收入的1.8%。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5479.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380.7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2%。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98.7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8%。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5383.62万元,比上年减少1.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5380.76万元,比上年减少1.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5380.76万元,比上年减少1.4%。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6.99%;农林水支出5004.5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3.01%。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数5380.7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200万元增加3.48%。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467.7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50万元增加3.95%;项目支出决算数491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750万元增加3.43%。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有差额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不够精准而形成的。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467.7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69%。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428.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69%,日常公用经费38.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1%。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31.9万元,比年初预算35万元减少8.86%,比上年53.3万元减少40.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减少%,比上年万元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比年初预算15万元减少20%,比上年20.7万元减少42.03%;公务接待费支出19.9万元,比年初预算20万元减少0.5%,比上年32.6万元减少38.96%。三公经费支出下降主要是严控支出,公务用车减少一台,压减了公务接待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与公务出国费支出相关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400批次,3940人次。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此表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88万元,比上年76.8万元减少49.39%。主要原因:2016年机关运行支出比2017年高的形成原因是2017年公务用车比2016年减少一辆,执行厉行节约减少了各项机关运行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金额4512.76万元,其中货物102.02万元、水利工程建设4225.8万元、工程项目设计、监理等服务费184.94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水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水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村人畜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河道管理、农业灌溉等方面,都充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案件办结率100%;完成山平塘清淤扩容改造200口、山区湖区渠道清淤梳洗38处135公里、电力排灌设施整修项目155处;组织协调乡镇供水工作,指导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完成了2200人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准备充分、措施扎实,未溃一堤一垸,未垮一库一坝,未发生群体群伤;干旱期间,农业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基本得到保障;完成了护市机埠、新洲下垸南湖汊机埠及节制闸、石龟山机埠、新湖渍堤、朱亮桥水库闸门维修改造等应急除险工程项目,确保了5个堤垸、28座水库防洪安全;完成护岸护坡2015米,机械压浸296米,泥结石路500米,确保了堤垸防洪安全;实施了果园垸废堤刨除总长度3KM、新洲上垸护坡830M、新洲上垸2处穿堤涵闸重建等工程,确保了津市大桥以上行洪畅通,新洲上垸堤防标准得到提升,津市工业园防洪安全得到了保证;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的整体满意度结果为95.44%,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1分,评价结果为“优”。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