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全市城乡旅游经济发展,编制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街镇旅游经济发展。
(二)贯彻执行旅游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办区内旅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三)指导并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整合、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按照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提出建议。
(四)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推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扶持旅游项目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市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和红色旅游资源普查、策划规划、开发保护工作,指导和促进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开发营销,培育发展论坛、旅游、休闲、度假经济。
(六)负责全市三星(含三星)以下星级饭店的评定、复核和监督管理工作,AA(含AA)以下旅游景区等级评定、复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四星(含四星)以上星级饭店和AAA(含AAA)以上景区的初评工作,四星(含四星)以下农家乐的评定、监督和管理工作,国内旅行社的报批、监督、管理工作。
(七)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八)负责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推进全市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
(九)统筹、协调全市假日旅游工作及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十)组织协调旅游职业培训、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培训等工作。
(十一)研究制订全市外事、侨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协调全市外事和侨务工作;指导市各有关部门开展外事、侨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全市重大的涉外、涉侨事务;围绕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和侨情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外事和侨务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十二)负责组织接待来全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及其他重要外宾,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人的出访和外事接待活动,指导全市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接待工作;负责安排和管理全市与外国驻华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接待来全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负责管理来我市采访的外国记者和新闻机构;协调境内外非政府组织的有关事宜。
(十三)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审核相关人员因公出国(境)事项;负责办理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通行证、签证等出国(境)手续和邀请外国人来华的签证申请的审核事项。
(十四)负责全市与外国开展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报批手续,制订友好城市之间的交流计划,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审核授予外国人员荣誉称号、名誉职务和给予重要奖励等事项。
(十五)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来我市外国人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指导、协调境外我市公民和机构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归口管理和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络和服务工作。指导开展基层侨务工作。
(十六)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负责归侨、侨眷的身份审核认定,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中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依法做好侨务信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全市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协助处理涉侨经济、民事纠纷。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并依法进行有关的监督和检查。
(十七)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年末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员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三、部门决算表格
详见附件1-9。
四、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总计275.8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为275.87万元,全部来自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支出总计275.87万元。2017年年末决算数275.87万元,其中,商业和服务业支出87.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8.3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275.87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275.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0.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我局“三公”经费总额为2.28万元,公务接待费2.28万元,较上年减少0.07万元。主要是我局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公务接待12批次,142人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87.578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行政执法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是旅游节庆活动的开展。二是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