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津市市财政局是隶属于津市市人民政府的全额预算管理行政单位,主要职能是管理全市财政财务收支,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根据编委核定,定编人数为102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84人。年末实有人数141人,其中:在职人员92人,退休49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财政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我单位内设科室18个,分别是办公室、信息中心、人教股、综合股、后勤中心、农业股、文行股、监督股、绩效股、预算股、社保股、经建股、企业股、融资办、国库股、会计股、工会纪检监察室。
所属事业单位 7个。分别是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乡镇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投资评审中心、政府采购办、工业新区财政分局7个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
二、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格
(公开表格附后)
三、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1911万元,比上年增加9.73%。总支出1905万元,比上年增长9.48%。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191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19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911万元,比上年增长9.7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1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905万元,比上年增长9.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5万元。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905万元,比上年增长9.48%。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6.58%;农林水支出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27%;住房保障支出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3.15%。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1905万元,比年初预算1896万元增长0.47%。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718万元,比年初预算1767万元下降2.77%;项目支出决算数187万元,比年初预算130万元增长43%。与年初预算安排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向上争资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项目。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718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8%。其中人员经费11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52%;日常公用经费5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48%。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33万元,与年初预算33万元基本持平,比上年38.11万元下降13.4%。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没有发生额,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2万元,比年初预算16万元基本持平,比上年20.44万元下降21.72%;公务接待费支出16.7万元,比年初预算17万元基本持平,比上年17.61万元下降5.1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即三个明确:一是明确公务接待人数,要求被接待对象注明前来学习人员名单,二是明确接待次数,一张接待公函接待一次,三是明确接待标准,一人次平均100元,从而控制接待范围、标准、接待次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全年公务接待163批次,1765人次。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局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558万元,比上年647万元下降13.75%。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有:加强机关财务制度建设,启动内控机制,压缩支出。(见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附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万元、服务支出5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1台。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我局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财政中心工作发展。2017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我局认真贯彻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支柱财源减收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加力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继续保持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2017年,我市财政总收入完成70783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00.03%,同比增收6450万元,增长10.0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6923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06.42%,同比增收8133万元,增长16.67%,税收占比80.24%,;非税收入完成13860万元,同比减收1683万元,下降10.83%,非税占比19.76%。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