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8-08-07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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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常德市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及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市的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普查;组织实施全市经济社会各行业的统计数据收集、汇总、整理工作;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依法指导和协调全市的统计业务工作,审核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方案;开展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和统计干部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的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库,指导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层建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统计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局下设2个科室,下辖津市市城乡经济调查队、津市市民意调查中心两个股级事业单位。

二、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格

(公开表格附后)

三、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统计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268.49万元,比上年增长4.88%。总支出268.49万元,比上年增长4.88%。

(二)关于统计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268.4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8.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统计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268.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4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关于统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68.49万元,比上年增长4.8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8.49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268.49万元,比上年增长4.8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49万元。

(五)关于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68.49万元,比上年增长4.88%。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268.49万元,比年初预算257.19万元增长4.39%。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86.96万元,比年初预算112.84万元增长65.68%;项目支出决算数81.53万元,比年初预算144.35万元下降43.52%。与年初预算安排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比年初预算91.64万元增长32.48%,原因为2017年按政策提高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发放标准,社会保障费相应增加。

(六)关于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86.96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3%。其中人员经费138.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25%;日常公用经费48.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75%。

(七)关于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4.14万元,比年初预算4.00万元增长3.5%,比上年5.01万元下降17.4%。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全年公务接待74批次,347人次。

(八)关于统计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48.14万元,比上年112.60万元下降57.25%。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有:(1)2017年节约了经费开支;(2)因上年度用于建设统计数据联网直报平台费用较大。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无车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2017年津市市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分,2017年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2分,评价结果为“良”。

  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绩效有:

  1、第三次农业普查有序推进,

  2、城乡住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3、“四上企业”入规入限申报有序。

  4、考核与评估工作任务全部完成。

  5、统计与监测目标基本实现。

  6、统计监督与执法检查有效开展。

  7、民调任务积极落实。

  8、统计成果编印及时。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津市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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