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常德市关于粮食流通和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商务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商贸、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3.拟订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及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负责提出整顿和规范全市市场秩序的建议,推动商务粮食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和药品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收购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
4.负责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茧丝绸协调工作,承担商品流通业、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业等)和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粮食行业发展规划,优化粮食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负责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的应用与推广。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和对成品油进行监督管理。
5.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申报、下达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推进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体系建设,指导全市粮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设置并实施监督;负责商务粮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工作。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商务粮食系统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履行好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的职责。
7.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8.承担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负责牵头有关部门制定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方案,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牵头有关部门拟定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履行监管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职责。
9.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依法核准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负责办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中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的申报;指导工业集中区的有关工作。
10.负责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对外承包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11.贯彻实施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管理和指导我市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贸易,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流通和合作活动。
12.负责组织省商务厅、常德市政府和本市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指导、协调以津市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内外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活动。
13.负责全市商务粮食行业统计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全市商贸、粮食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津市商务粮食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局下设6个科室,含4个下属单位。
二、津市商务粮食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格
(公开表格附后)
三、津市商务粮食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津市商务粮食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1180.48万元,比上年增加9.26%。总支出1163.48万元,比上年增加7.68%。
(二)关于津市商务粮食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1180.4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0.4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津市商务粮食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1163.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3.4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关于津市商务粮食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180.48万元,比上年增加9.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0.48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163.48万元,比上年增加7.6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3.48万元。
(五)关于津市商务粮食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163.48万元,比上年增加7.68%。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6.38%;科学技术支出2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21%;商业服务业支出257.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22.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59.93%。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1163.48万元,比年初预算649.83万元增长44.1%。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153.48万元,比年初预算649.83万元增长43.66%;项目支出决算数10万元,比年初预算2万元增长400%。与年初预算安排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增加形成。
(六)关于津市商务粮食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153.48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14%。其中人员经费632.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79%;日常公用经费521.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21%。
(七)关于津市商务粮食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2.54万元,比年初预算9万元下降71.77%,比上年12.99万元下降80.45%。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没有发生额,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8万元,比年初预算3万元下降74%,比上年11.32万元下降93.1%;公务接待费支出1.76万元,比年初预算6万元减少70.67%,比上年1.86万元减少5.68%。“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了费用管理等原因形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下降明显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等原因形成。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0台。全年公务接待56批次,180人次。
(八)关于津市商务粮食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局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9.87万元,比上年54.68万元减少27.0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了费用管理等原因形成。(见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附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5万元、工程支出9.87万元、服务支出6.27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0辆,行政执法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核心内容,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工作基础逐步夯实,加强制度建设。范围稳步拓展,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