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津市市委市政府接待处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8-02-06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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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做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来津客人的接待工作。

(二)做好与省内外接待部门的对口联络,负责做好津市籍和曾在津市工作过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联络以及市委、市政府组团外出参观考察的联络服务工作。

(三)收集、传递有利于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信息,向客人介绍津市、宣传津市,提高津市知名度,做好为津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牵线搭桥的工作。

(四)负责联系旅游交通部门,协助做好参观导游和客人离常的机票、车票、船票的代购工作。

(五)负责承办全市性重大招商引资洽谈活动的接待工作。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津市市委市政府接待处部门预算只包括本单位收支预算,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市委接待处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1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9.1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1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9.15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8年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万元,比2017年预算金额减少1.3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8年接待处“三公”经费预算为0.5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接待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接待处有公用车1辆。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市委接待处2018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1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0304164943280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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