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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9-08-05 09:50 信息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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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津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办法措施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摸底调查和登记,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3、负责拟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4、负责拟定房屋征收决定。

5、负责组织被征收人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

6、负责与被征收人订立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

7、筹集、管理、使用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

8、建立和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档案。

9、受市政府委托,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纠纷工作中所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司法强制执行案件的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津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内设科室包括:综合股、征收股、白蚁租赁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只有本部门无下属单位和机构。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

《津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与补偿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附件8张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总收入126.13万元,比上年下降11.21%。总支出127.8万元,比上年下降8.87%。主要是临聘人员减少和压缩行政运行成本。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126.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1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 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26.13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5.92万元,下降11.21%,主要是因为临聘人员减少和压缩行政运行成本。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27.8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12.44  万元,减少 8.87  %,主要是因为加强管理,厉行节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125.99万元,占98.58%;住房保障(类)支出1.81万元,占1.4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30.03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127.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29  %,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110.22 万元,支出决算为 44.2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0.16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指标类款项口径不一致。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2 万元,支出决算为 81.7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086.5 %,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指标类款项口径不一致。

3、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81 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指标类款项口径不一致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1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63.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8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6 万元,支出决算为   3.3万元,完成预算的 55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 0 万元,减少(增长) 0 %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6 万元,支出决算为 3.3 万元,完成预算的 55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 0.17 万元,减少 4.9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   0万元,减少(增长) 0  %,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符合购置公务用车条件,因此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3.3 万元,占 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3.3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7个、来宾320人次,主要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截止2018 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把棚改作为重大民生项目、重大提质项目、重大稳增长稳发展项目来对待,推荐轧花厂、盐矿等城区多处地块的危旧房拆除、改造工作;积极处理完成一些原旧城改造问题。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合格。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44.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7.9万元,增长 17.85  %。主要原因是:维护修理费增加。

)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0.6 万元,用于召开棚改征收启动会议,人数 20 人,内容为棚改政策解读;开支培训费 0.08 万元,用于开展棚改征收培训,人数 1 人,内容为参加棚改专业知识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3.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 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第五部分 附件:


 

2018年津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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