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5、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省级专项资金清单
2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2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职能职责
1、负责编制高新区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制定高新区的行政管理规定,审核投资项目,并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者报批。
2、负责高新区内土地的开发利用,管理高新区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按规定管理高新区的财政、建设规划、劳动、人事、治安、房产、国有资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3、负责兴办和管理高新区的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
4、管理高新区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按照规定处理高新区内的涉外事务,并对高新区内的企业进行协调管理。履行津市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5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建设局、招商服务局、产业发展局、社会事务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市高新区2019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常规性追加补助、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补助)等。支出主要为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不包括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政府债务管理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市高新区2019年收支总预算1127.2万元。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127.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51.9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75.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44.58万元,主要是常规性经费追加拨款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12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9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83.75万元,住房保障34.1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4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0.4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8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7.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2.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基本建设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基本建设支出330万元,主要用于春节亮化、市政维护、园林维护以及其他零星工程等工程类项目方面;其他资本性支出285万元,主要用于调扩区可研编制及相关费用、调扩区社会风险评估、调扩区地质灾害评估和压覆矿产评估、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园区地形图测量、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评价及其他、土壤调查检测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度本部门无政府基金收入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高新区管委会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251.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96.58万元,主要是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有所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因公出国(境)费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持平。
3、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差旅费预算15万元,拟用于干部外出开会、学习及招商引资所产生的路费、餐费及住宿费;培训费预算5万元,用于上级部门各项培训费支出;印刷费预算25万元,拟用于标识、标牌、文化策划及特色产业园区申报、生物医药产业规划、争资争项方案可研编制等印刷费用。
4、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8万元,比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减少147.5。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3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3月31日,高新区没有车辆及通用(专用)设备。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