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5、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省级专项资金清单
2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2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彻执行国家、省、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办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办法。
(4)统筹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统筹实施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工作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津(回国)工作或定居措施办法。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贯彻落实国家、省、常德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人员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科室7个,所属事业单位7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基金监督股、党建办、事业单位管理股、社会保险股、劳动关系股(农民工工作股)。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津市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津市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津市市就业服务中心、津市市劳动监察大队、津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津市市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津市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津市市人力资源考试院、津市市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64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46.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88.55万元,主要是医保局单独成立,人员减少,经费拨款减少436.11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减少11.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64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1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52万元,住房保障80.0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88.55万元,主要是医保局单独成立,人员减少,节约开支,支出减少153.04万元,2020年退管经费没有进入项目,项目支出减少35.5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64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 %;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 %;社会保障和就业1515.1万元,占92.01 %;卫生健康支出51.52万元,占3.13 %;住房保障80.01万元。占4.86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490.3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56.3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56.3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养老保险退管工作经费、代发全市离休费、干部特困补助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占 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646.6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8.55 万元,下降10.27%,主要是主要是医保局单独成立,人员经费减少153.04万元,退管经费未列入项目支出,项目经费减少35.51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5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全市就业扶贫工作推进会、全市就业工作会议等会议,人数260人,内容为传达全市就业扶贫政策、就业工作、养老保险工作等;培训费预算5万元,拟开展3培训,人数500人,内容为对全市劳动保障站站长、就业专干、有职业技能提升需求的人员等;拟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 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5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4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0.32万元,项目支出156.3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