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5、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省级专项资金清单
2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2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规范性文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包括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省、常德市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质量奖励制度;负责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施及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机动车安全检验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法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定食品安全有关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验、核查处置、风险调查、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本市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承担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及法人数据库相关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机构资质资格及其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5、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拟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16、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18、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9、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督检查。
20、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配合上级部门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上级部门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制度;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相关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1、制定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有关信息;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22、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局内设机构23个,派出机构4个,二级事业单位6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法制股、人事股、工会、绩效办、食品协调股、注册分局、网监股、信监股、计量认证股、特安股、消保股、保化药械股、食品生产流通股、民营发展股、食品消费股、标准质量股、食品执法中队、药品执法中队、公平执法中队、价格执法中队、质量执法中队。
派出机构分别是三洲驿市监所、汪家桥市监所、开发区市监所、药山镇市监所。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津市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津市市质量监督检验及计量检定所、津市市消费者委员会、津市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津市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我局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局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21、22、23、24、27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罚没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市场监督管理等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5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39.73万元(经费拨款1127.8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82万元,常规性经费追加拨款229.89),上级补助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助)2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0.3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减少24.4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180万元,常规性经费追加拨款增加49.8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减少55万元。2020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增加,专项经费增多。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5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18.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9.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93万元,住房保障81.7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2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8.04万元。2020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增多;二是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增加,专项经费增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9.7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27.7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92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补助、执法办案、食品监管补助、药品监管补助、知识产权专项等方面;运行维护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信息网络建设、维护以及机关大院后勤服务、房屋设备维修维护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津市市场监管局及所属单位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2.9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1万元,上升4.3%。其原因为运行成本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0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食品安全委员成员单位会议,人数约100人次,主要包含传达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布置、小型座谈会等内容;培训费预算5.5万元,拟开展全市小餐饮经费户培训、全市中大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暨国卫复审培训、全市药品经营户药品管理培训、园区企业知识产权申报培训、特种安全施工单位培训等,人数约1000人次;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4、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辆,其中5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为食品安全快检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5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7.73万元,项目支出232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