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5、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省级专项资金清单
2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2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
2、收养本市父母双亡,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孤儿;
3、对入院收养人员履行看管、教育义务,促进其健康发展。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3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设科室室分别是院长室、办公室、财务室。所属事业单位是津市市社会福利院。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津市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我单位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津市市社会福利院。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津市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既包括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以及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0、11、19、20、21、22、23、24、29、表均为空表。
津市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收支总预算371.59万元。
1.收入预算。2020年收入预算37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59万元,占 30.03%(经费拨款85.85万元,占76.93%;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占0%;常规性追加拨款补助25.74万元,占23.07%)。上级补助收入260.00万元,占69.9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0%。2020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11.90万元,减少3.10%,主要原因人员异动导致收入预算减少。
2.支出预算。2020年支出预算37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9万元,占30.03%;项目支出260.00万元,占69.97%。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7万元。2020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11.90万元,减少9.64%,主要原因:人员异动导致支出预算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5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72万元,占90.26%;住房保障支出6.87万元,占6.16%;卫生健康支出4.00万元,占3.58%。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减少11.90万元,减少9.64%,其中人员经费减少11.9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导致支出减少;项目支出与上年持平。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津市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5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贴;公用经费8.00万元,包括:公务费、物业管理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项业务支出等等。
2.项目支出:津市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0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津市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20年津市市社会福利院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8万元,增加10%。其原因为运行成本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0年津市市社会福利院“三公”经费预算0.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0.22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津市市社会福利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津市市社会福利院共有车辆0台,其中:公务车辆0台,行政执法车辆0台,应急专用车辆 0台,其他车辆 0台。
5.一般性支出情况。津市市社会福院2020年无使用一般性支出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71.5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9万元,项目支出26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