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津市市信访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津市市信访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津市市信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二)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信访机构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交办、转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三)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服务。
(四)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市到常赴省进京等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全市各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五)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规定;开展信访工作宣传、研讨、信访干部培训;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和信访办公自动化建设,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六)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津市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津发〔2019〕2号),经研究市信访局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部门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为独立核算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综合股(加挂政策法规室牌子),还包括下属的一个二级事业机构市人民来访接访中心和3个常设机构,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创建无上访村(社区)办公室、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津市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津市市信访局本级以及二级事业机构人民来访接访中心和3个常设机构,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创建无上访村(社区)办公室、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9年津市市信访局决算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 290.3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 98.97万元,增加 51.71 %,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工资普调,国庆70周年信访维稳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237.2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37.27 万元,占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64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0.3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 98.97万元,增加 51.71%,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工资普调,国庆70周年信访维稳经费增加、办公设备添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74.6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83.25 万元,增长 43.49 %,主要是因为因为人员增加,工资普调,国庆70周年信访维稳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74.64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74.64 万元,占10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38.0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274.6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5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3(款)01(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22.5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3 (款) 08(项)。
年初预算为 217.02 万元,支出决算为5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4.01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改变统计口径,减少信访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74.6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11.13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40.46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 163.51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59.64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6.5 万元,支出决算为 0.99 万元,完成预算的 15.24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4.5 万元,支出决算为 0.99 万元,完成预算的 22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减少,同级交流学习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 0.14 万元,减少 12.39%,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将“三公经费”管理职责明确,制度完善,措施落实。。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 0 %,主要原因是未安排该项目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99 万元,占 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99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0个、来宾 120人次,主要是上级业务部门调研、检查、督导与同级外县业务部门的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 (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截止2019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5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增减少 5.12 万元,降低 4.55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 开支培训费 2.3 万元,用于开展信访专干培训,人数 200 人,内容为津市市信访专干赴杭州诸暨业务培训会。2019年没有会议支出,较2018年下降100%,控制了会议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7.41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9年在津市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完成争创全省“三无县市”和常德市“无上访村(社区)”先进县区市的工作目标,牢牢抓住省委巡视组巡视津市的契机,推动化解信访积案,夯实信访基层基础,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年无一人进京非访,无赴省进京集访,无因信访问题引发的舆情,确保了在各个特护期津市社会大局稳定。
2019年无上访先进村(社区)奖励数量到25个,奖励标准统一提高到2万元。今年以来,我市共召集了11次信访联席会议,2次“无上访村(社区)”建设工作推进会,分析研究形势、会商化解问题、部署督导工作。今年以来,共有17名市级领导在信访局坐班接访,接待群众来访129批358人次,解决群众实际问题80多个。
今年以来,共办理国家、省、常德市信访信息系统交办督办来访件62件,其中国家局督办2件,全部办结息访。省信访局转送件23件,督办件1件。全部办结息访,常德市信访局转送32件,办结23件,息访22件,7件正在办理中;津市市信访局转送4件,4件全部办结息访。积极开展“四重攻坚”、“让老人回家”、“百日攻坚”、“到常赴省进京越级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活动为契机,开展信访积案“清零”行动,全力推动突出问题解决。今年国家、省、常德从信访系统数据库里筛选了45件久访不息的信访个案交办给我市,现已办结息访44件。4--6月,省委巡视组交件138件信访件,经赠别合理诉求67件,化解息访66件。全年签订息访协议111份。一批久访不息的个案如谭丽桥、彭泽华和一批信访事项发生时间久远的信访个案谭仲久、王兵、唐作云等信访问题也得到了妥善解决,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以5月“信访法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加大信访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在全市层面广泛开展信访法制宣传,信访局印制了2万份《非访上访警示案例》漫画宣传挂图和《警示案例》宣传小手册,8万份《津市市平安建设便民联系卡》,下发到各镇街进行户外张贴和发到群众家中进行宣传,并在津市法治文化广场开辟信访宣传专栏,利用大型电子显示屏集中播放信访法治标语,在津市发布、信访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开展信访法律法规、违法信访案例的集中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每月定期参加国家、省、常德市局组织的信访业务大讲堂;6月中旬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信访干部业务培训;6月下旬组织3名机关干部赴厦门系统培训,通过密集培训锻炼,干部业务素质不断提升;12月份组织镇街、相关市直部门的信访负责人及专干到浙江学习“枫桥经验”。同时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利用各个传统节日,开展了法制宣传进社区、帮扶救困等主题党日活动和志愿者活动,丰富了干部职工的文明体验。
2019年津市信访局部门整体总收入237.27万元,总支出274.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163.51万元,保障了机关的良好运行,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我局的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