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实施对城区环境卫生的具体管理工作。
2、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需要,负责对城市公用环境卫生设施进行统一设置、运营、维护、管理,并参与或监督环境卫生设施公厕及中转站、点的规划和设置。
3、负责做好全市的环卫作业考核监督(含清扫保洁、公厕及中转站管护)。
4、收集、运输、处理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工作。
5、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6、负责全市的餐厨垃圾处理工作。
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津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财务装备室、清扫保洁考核评分办公室(含城乡垃圾一体化办)、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城乡垃圾管理办公室(含公厕管理办、餐厨垃圾处理办公室、管护班)、项目办等6个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津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4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23.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75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34.2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6.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43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23.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9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6.19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923.92万元,其中:
1、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68%。
2、208(类)99(款)99(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5.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18%。
3、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8.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63%。
4、212(类)05(款)01(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年初预算为2,814.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96.25%。
5、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3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26%。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510.1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413.7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事业发展专项、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其他项目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预算与上一年度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培训费支出;年初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92.8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992.8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4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42万元,项目支出2,413.7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