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绩效报告
第一部分 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常德市关于农机化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农机化、设施农业等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农机安全生产、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引导农机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指导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开发、推广;组织农机化的试点、试验、示范,培训发展农机示范基地;承担农机化重大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和实施;指导农机化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农机产品(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四)依法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农机安全生产;负责农机安全技术检验、登记备案、核发牌证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相关管理;负责道路外农机违章行为查处和事故调查处理。
(五)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化信息网建设;拟订农机基层服务组织服务规范。承担农机化信息和统计相关工作。
(六)组织协调重大农机化生产活动;组织农机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展工作。
(七)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研究提出农机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计划。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设置。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在职人员15人。设办公室、科技质量监督股及津市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即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本级2020年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65.51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26.58万元,增长94.83%。主要是因为平安农机创建和果园宜机化改造项目收入增加。
2020年度支出总计465.51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增加226.58万元,增长94.83%。主要是因为平安农机创建和果园宜机化改造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455.51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5.5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465.51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51万元,占47.37%;项目支出245万元,占52.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65.5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1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26.58万元,增长94.83%。主要是因为平安农机创建和果园宜机化改造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65.5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26.58万元,增长94.83%。主要是因为平安农机创建和果园宜机化改造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5.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6.58万元,增长103.34%。主要是因为平安农机创建和果园宜机化改造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5.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占2.15%;农林水支出455.51万元,占97.8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6.8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6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不精确。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不精确。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79.8万元,支出决算为20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带来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示范合作社支出增加。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了示范社创建支出,其他农业支出,决算时在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中支出和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不精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助学金。公用经费7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6.67万元,完成预算的95.2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主要原因是预算未安排、实际未发生该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发生该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简支出 ,与上年相比减少0.01万元,下降0.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简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完成预算的8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简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和去年未发生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8万元,占74.6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9万元,占25.3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2个、来宾380人次,主要是项目验收,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万元,主要是主要是车辆维修费和加油费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2020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3.8万元,增长77.52%。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度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一般性支出88.22万元,其中:会议费3.3万元,全年共举办早稻机抛、油菜机收、秸秆粉碎还田等现场演示会5次;开支培训费3.5万元,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1期,农机驾驶员考试培训班2期;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办公费11.38万元;印刷费7.27万元;咨询费6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7.1万元;租赁费8.5万元;公务接待费4.98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13万元;委托业务费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下乡推广宣传新型农机具,农机安全监理所下乡宣传平安农机;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绩效报告
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常德市关于农机化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农机化、设施农业等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拟订农机安全生产、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具体组织实施。
3、引导农机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指导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开发、推广;组织农机化的试点、试验、示范,培训发展农机示范基地;承担农机化重大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和实施;指导农机化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农机产品(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4、依法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农机安全生产;负责农机安全技术检验、登记备案、核发牌证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相关管理;负责道路外农机违章行为查处和事故调查处理。
5、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化信息网建设;拟订农机基层服务组织服务规范。承担农机化信息和统计相关工作。
6、组织协调重大农机化生产活动;组织农机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展工作。
7、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研究提出农机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计划。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内设职能股室
内设机构设置。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在职人员15人。设办公室、科技质量监督股及津市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基本支出220.51万元,其中: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6%;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7%;行政运行205.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2%;其他农业农村支出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245万元,其中: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37%;农业生产发展2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63%。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农机发展保持平稳增长势头,坚决做到“农机管理便民惠民,农机推广扩面引新,农机补贴规范有序,农民培训紧跟时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实现“全市夺红旗,全省争先进”的目标。农机购置补贴项目:2020年完成补贴资金894.824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438台套,受益农户178户,拉动农户和社会资金投入3000多万元。其中包含报废补贴40.37万元,报废机具61台。极大地解放了农村劳动力,调动农民的购机积极性,农机装备和作业水平得到提高。机具数量迅速增加,农机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呈现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水稻种植和玉米收获机械化工作实现重大突破,全市区粮食全程机械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农机瓶颈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达到机手增收、农民得益、企业发展、农机现代化水平提升。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立:在全市建立了2个200-500亩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和1个3000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高产创建示范片,全市共推广水稻抛秧机10台,全年共完成水稻机耕面积34.31万亩,机插秧面积12.23万亩、机收面积33.12万亩,水稻耕种收机械化水平 80.93%,增长1.23 %。同时,采取现场演示、集中培训、外出学习等形式,促进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全年共举办早稻机抛、油菜机收、机种、秸秆粉碎综合利用、新进补贴农机具等现场演示会5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1期,农机驾驶员考试培训班2期。提高了全市油菜机械化水平,油菜亩产增收50公顷,亩产增收100万元。提高了农民迈入现代农业的信心,从而推动我市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现代农机合作社项目:2020年,信隆欣茂农机专业合作社为现代农机合作社,落实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5万元。带动合作社自主投入200多万元, 促使农机合作社覆盖津市市所有乡镇。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决算执行偏离预算,原因是预算不精确。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虽然我市农机推广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总体上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还存在着规模小、实力弱等问题,且绝大多数合作社存在经济基础薄弱、规模经营、服务功能、设施配备和技术资源,严重影响着合作社的业务做强做大。2021年,我单位进一步完善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配套政策,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对规模大、效益好、管理规范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予重点扶持,连续扶持。积极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机抛机插秧作业补贴、钢构大棚、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等各类农机化项目资金800万元以上。规范实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广各类农机具500台套以上。新建农机专业合作社1个,争创省现代农机合作社1家,省级示范社1家。举办农机推广现场演示会3次以上,培训各类农机手500余人次,农机综合化水平增长1%以上。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